1994年,西安城里流行一个「吸血蝙蝠」的传说,传得有鼻子有眼。
据说是西安某个大学里,有群大学生蝙蝠做实验,实验中出现意外,结果发生爆炸。
有个学生在爆炸中感染了蝙蝠病毒,一到晚上就出来,藏在暗处偷偷攻击行人吸血,尤其喜欢对女孩下手。
传说「吸血蝙蝠」惊动了当地警察,但警察追捕到男生,发现也拿他没办法,因为学生皮太厚,连子弹都打不穿。
这个传说在当时影响很大,以至于《西安晚报》当时还专门在报纸上,从科学角度为「吸血蝙蝠」传说辟谣。
《西安晚报》
但西安女孩还是心惊胆战,不敢单独出门,也不敢上班上学。
这种恐慌不是空穴来风,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女孩成为受害者。
1993年9月10日,西安卫校新生刘**死在家附近的玉米地里。
1994年8月19日,12岁的小学女生张**死在自己的瓜棚里。
1994年9月5日,19岁的女孩孙**死在玉米地,尸体还留下一些咬痕,眼睛和手也被刺破。
1994年9月18日,即将临盆的孕妇张**离奇失踪,18天后在玉米地里找到她和胎儿的尸体,
.....
1995年3月5日,17岁的女孩黄**在自己家的饭店中。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就有15位女孩遇害,其中有工人、农民、学生,其中年纪最小的小孩只有四岁。
谁都知道,伤害她们的并不是「吸血蝙蝠」,而是人。
依据受害者尸体,相当部分人是被人掐死,从尸体上留下性侵痕迹,基本能确定作案的是同一个人。
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罪犯画像,警察基本确定凶手属于社会闲散人员。
根据这些信息,一个叫「小王」的人成了重要嫌疑人。
这个小王是个外地人,在大王镇做工已经超过四年,两个月前他曾经在黄**家的饭店里做帮工。
警察要找小王的时候,却没找到人,再打听小王的名字,发现没人知道他的真名。
不过这个小王并没有逃远,当天就被警察在一个建筑工地的石棉瓦堆里抓捕。
石棉瓦,现在已经不咋能见到了
在警察的审讯下,小王承认自己就是这一连串案件的元凶。
小王叫王军林,山西人,十二年前就强奸了当时的女友,因为女友要分手,王军林将女友杀害。
杀人后的王军林在山西和陕西各地游荡,靠讨饭和睡桥洞苟活下来。
最后在大王镇落脚以后,王军林经常骑自行车出门,声称自己去西安看亲戚,其实就是在周边晃荡,物色下手目标。
突然说这个案子,其实有个原因,老有朋友在后台问我,我年纪轻轻,为啥要干夜行者这个行当?
这个问题我确实仔细想过,而且有一个切实的答案:因为这件事有意义。
在解释这个答案之前,我还想再讲一个案子。
1990年一天早上,在北京的***,环卫工人清理绿化带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尸体。
绿化带
死者是个拾荒者,警察在现场勘察之后,在死者头上发现钝器击打的痕迹,这也是致命伤,死者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不仅在北京,天津的也发生多起类似的案件,案件发生在车站、天桥、地下通道,都是拾荒者比较多的地方,而且案件都发生在凌晨。
地下通道里的拾荒者,只有晚上才能看到
拾荒者都是靠天吃饭的主,身上没啥油水,但即便这样,身上的钱还是被人弄走了,谁会抢他们的钱?
最后警察认定,作案的人应该也是乞丐,或者拾荒者,于是带着人在各处排查这些流动人口。
警方这边查着,凶手也没停下,接连在北京、天津两地犯案,在北京杀了两个人,打伤一个,在天津杀死一个,打伤一个。
在警察眼皮子底下犯案,一点没把警察当回事儿。
警察没办法,直到在各处都蹲点,等着凶手再犯案,直到6月5日半夜的时候,警察在北京宣武门附近蹲点,终于听见一声惨叫。
追过去发现一个拾荒者浑身是血,另一个人见了警察就跑,被警察追上按倒在地。
这人叫孙长友,无业,也靠拾荒为生。孙长友承认这些拾荒者都是他袭击,但是他不承认自己是在杀人。
孙长友声称自己是月亮上的斩龙使,这些人身上有青蛇盘着,杀他们是在为民除害,有九个人死在他手上。
后来警察发现孙长友以前就有案底,但一调卷宗,发现他有精神病,1986年就曾经保外就医。
警察虽然证据确凿,但还就是办不了他。
北京市公安局档案
在精神病人如何判刑上,法律专业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因为犯罪究竟是疾病导致,还是精神病人的主观意愿十分难以界定。
但这是学界该争论的问题,在我看来,孙长友和王军林没什么两样。
我看过很多连环杀人犯的资料和卷宗,一开始我总试图理解他们的感受,后来发现根本做不到。
人都会犯错,但同样的错反复犯,说明这件事在他的视角里,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我们在用不同的眼睛看世界。
王军林在派出所里说:「杀人之后,我的确一点也不害怕,回去还能踏踏实实睡大觉。」
这并不是他心理素质多好,只是因为伤害他人对他来说小事一桩,用不着大惊小怪,是同理心的缺失。
回头再看这两桩案子,王军林和孙长友是显而易见的杀人犯,但他们之所以能长期作案,并不是他们特殊,而是因为他们太普通了,普通到就藏在我们身边,我们却难以察觉。
这说明人在感知危险上,并没有想象中敏锐。
在犯罪技术层面,他们其实很粗糙,但现实生活里,还有更多隐藏在身边的危险,包装比他们好,藏得比他们深,跟他们一样具有破坏性。
这样的人,我称之为「社会怪物」,他们藏在暗处,不引起任何人注意,某个时刻会突然发出致命一击。
而为同类传递危险信号,是人的天性,应对危险需要一套方法,人类传递方法的方式就是故事。
通过一个故事,提醒你什么事情不能做,这就是都市传说的意义。
「街头猎人」这个名字是徐浪起的,我俩讨论了很久,最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
这里面自然有我俩一些中二的臆想:「街头猎人」就是「社会怪物」的天敌。
我们的力量显然还差的远,但能把城市生活里的「危险」,用故事的方式做经验传递,让更多人了解,免于伤害,我觉得这件事就很有意义,我也享受于此。
如果你恰好也喜欢我的故事,那就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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