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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安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泗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编排体系

  1、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安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为安监局办公室。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泗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县安监局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址:http://www.shxxgk.gov.cn。安监信息查阅场所地点:泗洪县行政新区和谐路7号商务局大楼506室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安监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泗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安监局提出申请。受理机构为泗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6229954 传真号码:0527-89885712 

  通讯地址:泗洪县行政新区和谐路7号商务局大楼506室

  邮政编码:223900

  电子邮箱:jsshajj@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本机关办公室),也可以在网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所填写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县安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县安监局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填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安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安监局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期限,经批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如果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安监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4、提供信息

  若安监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

  安监局依申请提供的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安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如需收费,安监局将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根据本县有关规定,经安监局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减免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安监局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应该告知申请人,并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不予公开的信息

  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政务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只限于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五、监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泗洪县安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泗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